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邓宏军发布时间:2020-09-14浏览次数:10093

各学院: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中南大学字〔201916号)文件附件1)要求及工作安排学校拟自即日起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含上学年已入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2020级预科生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

   【开展时间】9月14日—9月20日

   (二)班级评定、学院审核

   【开展时间】9月21日—9月29日

   (三)学校复核

   【开展时间】9月30日—10月8日

   三、工作流程

   (一)学生登录网上事务大厅手机版或网页版,如实填写家庭情况信息,按要求上传《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附件2)的扫描件或照片,向所在学院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系统地址:http://a.zuel.edu.cn

   (二)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系统提交的相关材料,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综合评定申报学生的困难等级,并由辅导员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结果,并由学办主任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审核结束后从数据管理系统中导出汇总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学院930日前汇总表、学院评议工作报告签字盖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3)。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上报认定结果,并通过系统反馈最终审核情况。

   四注意事项

   (一)学校已将教育部下发的五类特殊困难(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孤儿、特困供养)学生名单发送至各学办主任OA邮箱,请各学院重点做好这部分学生的认定工作同时保护好学生隐私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申报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学院严格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到位。

   (三)各学院在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过程中,注意《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完整性是否符合要求(手工填写个人承诺并签字确认);认定与评议应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

   (四)学校将通过谈话、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学生填写信息进行复核,了解实情,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学生将被取消在校期间的受助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联系方式:88387810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武部

                   2020年9月14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pdf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pdf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操作指南(学生).docx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操作指南(老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