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导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切实提升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根据安排,现开展2025年“乐·发展”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2025年“乐·发展”资助项目(“乐学”“乐职”“乐活”)受助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三)自立自强,奋发向上,学习刻苦认真。
二、工作安排
(一)结项材料提交
5月29日前,受助学生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学院审核:
1.《2025年“乐·发展”资助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
2.验收证明材料电子版(包括但不仅限于票据凭证、成果证书、记录照片、音视频等)。
(二)学院初审
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结项材料对学生申报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初审,填写审核意见,于6月3日前将结项报告纸质版交至文潭楼102室,电子版以“乐发展结项材料+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zizhuzhongxin2015@163.com。
(三)学校复审
学校根据学院提交的材料,组织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结项,发放剩余资助金。
三、注意事项
(一)所提供的材料时限须为项目培养期内(2025年5月1日至今)。
(二)所有证明材料须为受助学生本人材料。
(三)不符合结项条件、未按要求正确使用项目资金的,学校将视情况停止发放剩余资助金并追回已发放资助金。
联系人:潘喆88386045
附件:《2025年“乐·发展”资助项目结项报告》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