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潘喆发布时间:2025-05-14浏览次数:16

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好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征信意识,帮助学生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经银校协商,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5届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诚信还款培训会

为帮助贷款学生更好地了解最新还款政策,学校将举行线下培训和集中答疑活动,请各学院、各培养单位通知贷款毕业生按时参加。

时间:523日(周五)15:00

地点:文潭楼一楼报告厅

参与人员:已办理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

2021年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线下签署纸质版《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2)、《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附件3)各两份,于培训会现场交由工作人员。

2022年(含)以后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于630日前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线上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分以下三种:

(一)提前还款

贷款学生毕业前还清全部或部分贷款,可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直接还款。

(二)正常还款

2021年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自毕业之日(202571日)起按月还款,每月1日银行自动扣款。

2022年(含)以后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自贷款贴息截止日起按月还款。

助学贷款还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毕业后前5年还利息,之后至贷款截止日还本付息,最长不超过22年。

(三)延期还款(再贴息申请)

贷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国家再贴息,待毕业后再还款。

2021年签订助学贷款合同需申请延期还款的学生:正反面打印《调整还款计划及再贴息申请书》和《再贴息还款协议》各两份(附件4),以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经学生本人签署捺印后于95日(周五)前交至文潭楼403室。

2022年(含)以后签订助学贷款合同需申请延期还款的学生:95日前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发起再贴息申请,上传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等资料,提交至学校审批。

注:还款操作及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5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于630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方式进行还款。

通过非国开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咨询当地经办机构进行还款。

四、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具体执行方案以经办银行通知为准。

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和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中国银行:027-87521016   027-87521659

国家开发银行:9559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7-8838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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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