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准和名额
(一)奖励标准
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二)奖学金名额
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直接翻倍,即追加名额等于学校初始分配的国家奖学金名额。
注:除国奖外其他奖学金名额不变,各类奖学金评审条件不变。
二、学院评审并公示
【开展时间】10月30日—11月6日
学院根据新的国奖名额,参考综合评价排名结果,开展奖学金评选并公示。
学院在进行系统评审操作时,需要先清空当前奖学金评选结果,根据需要进行名额分配或者微调,再重新生成拟获奖学生名单。
注:学校不再重启奖学金志愿填报,学生奖学金志愿已恢复初填志愿状态(辅导员移除的学生志愿均已恢复)。
三、学校审核并公示
【开展时间】11月7日—11月20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整理、复核各类申报材料,提交至学校本科生奖助工作组审议并公示。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纸质版报送至文潭楼403,电子版同步OA发送党委学生工作部潘喆。
(一)系统导出的《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汇总表》《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个人荣誉称号汇总表》及各学院本科学生评奖评优评审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详细结果等情况)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
(二)国家奖学金:系统导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签字盖章)和word电子版。Word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命名。
注:因落款时间、公示时间均有更新,请各学院务必从系统导出最新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联系人:潘喆88386790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