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做好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征信意识,帮助学生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经银校协商,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4届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诚信还款培训会
为帮助贷款学生更好地了解最新还款政策,学校将举行线下培训和集中答疑活动,请各学院、各培养单位通知贷款毕业生按时参加。
时间:5月17日(周五)15:00
地点:文潭楼一楼报告厅
参与人员:已办理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24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
2021年(含)以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线下签署纸质版《还款协议》(附件2)两份,于培训会现场交由工作人员;2022年(含)以后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线上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分以下三种:
(一)全额提前还款
贷款学生毕业前还清全部贷款,可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直接还款。
(二)正常还款
2021年(含)以前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自毕业之日(2024年7月1日)起按月还款,每月1日银行自动扣款;2022年(含)以后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自贷款贴息截止日起按月还款。
助学贷款还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毕业后前5年还利息,之后至贷款截止日还本付息,最长不超过22年。
(三)延期还款(再贴息申请)
贷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国家再贴息,待毕业后再还款。
2021年(含)以前签订助学贷款合同需申请延期还款的学生:正反面打印《调整还款计划及再贴息申请书》和《再贴息还款协议》各两份(附件3),以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经学生本人签署捺印后于9月6日(周五)前交至文潭楼403室。
2022年(含)以后签订助学贷款合同需申请延期还款的学生:9月6日前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发起再贴息申请,上传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等资料,提交至学校审批。
注:还款操作及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4。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于6月30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方式进行还款。
通过非国开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咨询当地经办机构进行还款。
四、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具体执行方案以经办银行通知为准。
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和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中国银行:027-87521016 027-87521659
国家开发银行:9559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7-88387810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2024届毕业生名单
2.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3.校园地助学贷款再贴息申请材料
4.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操作及常见问题解答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