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6号),现就2023-2024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含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9月11日
三、办理方式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生登录学生事务大厅手机版或网页版,录入六位数的回执校验码(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学校不收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码纸质凭证。
注:已通过“迎新系统-绿色通道”上传助学贷款回执的2023级新生无需再次录入。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1.首义校区学生:由学生本人携带一卡通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于9月3日(周日)至首义校区体育馆现场办理。
2.南湖校区本科学生:由学生本人携带一卡通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于9月11日前至文潭楼401室现场办理。
3.研究生:由学生本人携带一卡通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于9月11日前至研究生院104室现场办理。
注:未及时处理助学贷款回执将直接影响学生贷款,烦请各学院、中心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
联系电话:88387810(本科生、预科生)
88386550(研究生)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码录入申请操作指南.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