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南大学字【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拟对四月份保留学籍、休学、退学学生的国家助学金予以停发。为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实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经过学院评审、学校审核,拟对国家助学金进行增补调整,具体名单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04月19日-2023年04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27-8838781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