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璐发布时间:2021-06-07浏览次数:1254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见附件1),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签约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具体要求详见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审核说明(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参见附件3。

三、申报流程

(一)学生申报。本科生将申报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2室),研究生将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04室)。学生毕业当年有两次申报机会,第一批6月25日截止,第二批12月25日截止。

(二)学校初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名单。

四、其他要求

为响应学校“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号召,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清晰知晓补偿代偿的相关政策,特建立“2021基层就业毕业生QQ答疑群”(群号:815255326),请有意申请补偿代偿的同学实名(本科生/研究生+学院+姓名)加入该群。

咨询电话:88386045  刘老师(本科生)

88386550  曹老师(研究生)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民武装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6月7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pdf

附件:2.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审核说明.doc

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