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邓宏军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622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见附件1学校拟于近期开展第二批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签约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具体要求详见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审核说明(见附件2)。

二、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参见附件3。

    三、申报流程

   (一)2020年12月15日前,学生将申报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2室)。

   (二)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信息汇总。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最终确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名单。

    注:申请材料采用邮寄方式寄送申请表需经学院、财务部审核确认并盖章)

    四、其他要求

    为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清晰知晓补偿代偿的办理条件及流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了“2020基层就业毕业生群”,QQ群号:534358331,申请补偿代偿的同学请实名(学院+姓名)加入该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045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pdf

         附件:2.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审核说明.doc

         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pdf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武部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