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勤工助学育人效能,便于我校学生高效快捷的参与,2018-2019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的岗位申报与招聘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展开,线上搭建勤工助学管理平台自行申报,线下打造岗位招聘供需见面会双选聘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
【对象】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管理员
【时间】06月08日—06月15日
(二)学校核定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
【对象】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员
【时间】06月19日—06月20日
(三)开展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前培训
【对象】全校本科学生
① 首义校区:
【时间】06月19日 19:00-20:30
【地点】文润楼306教室
② 南湖校区:
【时间】06月20日 19:00-20:30
【地点】文潭楼一楼招聘厅(邓析堂)
(四)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上岗资格;获取资格后,线上申报岗位。
【对象】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管理员、学院勤工助学资格审核员、全校本科学生
【时间】06月20日—06月26日
(五)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线下供需见面会
【对象】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管理员、全校本科学生
【时间】06月21日 下午14:30-16:30
【地点】文潭楼一楼招聘厅(邓析堂)
注:岗位招聘线下供需见面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岗位申报与招聘流程
(一)学生本人通过勤工助学管理系统(http://x.zuel.edu.cn)向所在学院提出上岗资格申请,学院勤工助学资格审核员根据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实际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给予上岗资格。
(二)学生获得上岗资格后,通过系统申请相关岗位,统一参加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线下供需见面会;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申报情况,结合岗位自身要求,初筛、面试,择优录取,确定拟录用名单。
注: 学生获得上岗资格后,方可申请具体岗位;拟录用名单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视为被最终录用。已获得上岗资格的学生,无需重新申请上岗资格,可直接申请相关岗位。
勤工助学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二。
三、聘期时间及工资标准
(一)聘期时间:2018年09月01日 至 2019年06月30日(不含寒假)。
(二)工资标准:10元/小时,最高上限300元/月,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30小时。
四、管理与考核
(一)用人单位须认真填写所需申报岗位的设岗原因及要求,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随《岗位申报表》一同报送备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单位所申报的岗位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注:各用人单位申报岗位需求数不得超过上学年核定人数。
新生辅导员助理的名额按照每班1名予以配备。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辅导员助理的岗位要求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三)进行选聘。
(二)我校勤工助学严格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负责人及管理员、各学院勤工助学审核员如有变动,请务必及时上报更新。
(三)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岗位工作职责,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合理安排工作内容,不得安排学生做有安全隐患、有危险的工作任务,更不能代替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四)用人单位须认真做好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日志及签到详细记录(自制纸质表格,手写签到及具体工作内容),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月报酬挂钩。工作不负责任、能力不能胜任或未通过考核者,用人单位有权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相关记录材料进行抽查与核实。
五、其它事项
(一)因系统采用实时交互模式,请各学院资格审核员和用人单位管理员及时在系统中对学生的上岗资格状态、最终录用状态予以确认,以免影响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
(二)请各用人单位组织被录用学生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告知报到上岗时间,以确保学生顺利、有序报到上岗。
(三)请各用人单位于06月15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勤工助学岗位申报,通过系统打印《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经本单位勤工助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同所制定的各岗位工作职责备案材料,送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108)。
(四)请各学院通知本院学生,增进了解,积极参与。原则上,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须统一参加岗位招聘线下供需见面会,通过面试与审核后,才可被正式录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次勤工助学的招聘录用与管理工作,使勤工助学工作能更合理、有序、高效地开展。
联系人:邓老师 8838679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