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中心拟于近期集中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且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者。
二、时间安排
6月9日—6月15日
三、具体要求
1、请需办理本年度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按要求填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校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鉴定证明》(见附件1)或《在校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2,此表湖北藉学生专用),及时送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在完成信息核对后,将相关学生材料盖章后统一送
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10室。届时,我中心将在现场办理信息复核手续,当场返还盖章确认后的申报材料,再由学院返还给学生本人。
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即日起,不再受理学生单独上交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学生凭学校出具的《鉴定证明》和个人、父母的相关证件,回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2015-2016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2、请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及时与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联系,签订《还款协议书》或《展期还款协议书》。
联系人:武老师 8838604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