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中国银行关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我中心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集中签订校园地助学贷款合同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首义校区
对象:2014年已提交贷款申请的本科生(见附件一)
时间:12月4日(周四)14:30-16:30
地点:文润楼201教室
二、南湖校区
对象:2014年已提交贷款申请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见附件二)
时间:12月11日(周四)14:30-16:30
地点:文澜楼110教室
请各学院及研究生部务必通知申贷学生携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
联系人:谢吉 8838732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