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部:
为确保银行续贷款按时发送到位,帮助贷款学生顺利办理本年度的缴费注册和选课手续,经银校协商,201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自即日起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续贷学生范围
此前已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11级、2012级、2013级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名单详见《2014年续贷学生参考名单》(附件1)。
注:往年弃贷的学生今年仍可申请续贷。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各学院请参照《2014年续贷学生参考名单》,统计今年续贷及弃贷人数。注:弃贷学生需提供弃贷申请。
2、10月17日前,各学院请将《2014年续贷、弃贷汇总表》(附件2)及弃贷申请的纸质版交至文潭楼111,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吉处。
3、10月20日-10月30日,续贷学生填写续贷借据。
注:报送材料时请按申请年份而非年级分批归类报送,具体格式请参照附件2。
联系人:谢吉 8838732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