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的程序及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7-06浏览次数:135

  在暑假期间,凡是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学校开具《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一、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①在本文下方下载《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注意:不同省份,证明的内容不同),并填写好相关内容;湖北省籍学生的《助学贷款证明》还须到——“本学院加盖公章”;

②办理地点:在文谭楼二楼203——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加盖公章。学生持此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二、湖北省生源开具的《助学贷款证明》表样: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证明

 

        同学(学号     )系我校             

      院(系)    班普通全日制学生(通过普通高考统一录取),通过认定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本学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元,没有获得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院系(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人:黄文菊、武红亚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27883860                                        

学 生 承 诺

1、本人确系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本年学费,如发现所述情况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本人已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责任和义务,如果贷款获得审批,将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                

学生签字:

 

(此证明仅供湖北省高校学生到湖北省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使用,申请时交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说明:还要到学院加盖院系公章,证明才有效。 

 

三、湖北省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生,开具的《助学贷款证明》表样:

 

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同学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身份证号码:           。 

该生已纳入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经查证未申请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本学年学费及住宿费共    元。

根据其本人意愿及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请有关部门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谢!

 

学校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学校账户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学校账户号:5651-5752-8455

学校联系人:黄老师、武老师。电话:027-8838604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  月  日 

说明:不需要再到学院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