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含研究生):
根据银行通知及学校工作安排,拟于近期签订2012届毕业生展期协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展期协议的对象
1、2012届毕业生(含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2、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
3、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即本科生考上了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考上了博士研究生,且都在毕业当年考上);
4、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没有偿贷能力,需要延展偿还贷款的期限;
以上条件全部具备者,则需要要签订展期协议书。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31日上午9:00
地点:文潭楼四楼学术报告厅
三、现场须携带的资料
1、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3、本年度4月份已签订的还款协议书一份(自行打印);
4、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书一份(见附件一)
5、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书一份(见附件二)
6、还款协议书一份(见附件三)
注意:以上三个附件均用A4纸张打印,且不要填写内容,由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填写。
四、毕业后须寄送的资料
1、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2、继续攻读学位的学制证明原件一份。(学制证明一般由所在学校的学办开具,主要证明所攻读学位国家规定的学制长短)
后期资料请于2012年9月30日之前寄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10室)收
邮编:430073
联系电话:027——88386045
特别提醒:即使前期资料提供齐全,如果后期资料未寄送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者,展期均视为不成功,需按原还款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款。
五、其他事项
本次展期协议的签订实行现场签订、现场审核、现场回收所有资料,所以请需要签订展期协议的学生准时参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5月24日
附件:附件一:展期申请.doc附件:附件三:还款协议书.doc附件:附件二:展期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