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璐发布时间:2023-10-23浏览次数:294

各学院中心

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国家和相关文件附件1)规定基层就业系统上线运行启动会暨系统应用培训会相关精神,学校开展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签约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2023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注意:中央高校毕业学生必须在毕业当年申请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往届毕业生不纳入申请范围。

二、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三、资助标准

资助年限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金额本科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0000元,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资助

四、申报流程

(一)学生申报。即日起至2023年115日学生登陆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注册个人信息、填写申请、上传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2

注:学生可根据《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审核说明》(附件3)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二)学院审核2023年11月9日前,学院完成线上材料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4),导出学生申请表并加盖学院公章,本科生申请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2室),研究生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04室)

学校将于10月30日(周一)14:30举办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线上培训会,请各学院学办主任和研究生辅导员代表按时参加。

扫二维码参加培训及观看回放

(三)学校复核。2023年11月15日前,学校完成线上材料审核,并对学生申请表加盖财务部、学校公章后,批量上传至系统,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国家审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名单。

五)资金发放。学校收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拨款后,将及时把资金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拟申请的毕业生在校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在离校后三年内勿销卡,资金发放期间确保身份证有效、银行卡账户正常。

五、其他要求

请申请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实名(本科生/研究生+学院+姓名)加入“2023基层就业毕业生QQ工作”(群号:415195102)

咨询电话:88386045  刘老师(本科生)

88386550  老师(研究生)

 

附件:1.相关文件.zip

附件:2.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pdf

附件:3.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审核说明.pdf

附件:4.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院).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