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搭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资助育人平台,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需求,学校决定持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乐·发展”资助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困难学生”)
二、资助项目
“乐·发展”资助项目由重庆快乐食间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华大餐饮有限公司、武汉中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荷特宝配餐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发证券社会公益基金会共同捐资设立,包含6个子项目:
乐学:用于资助困难学生修读双学位、考证、考研、参加学科竞赛等,提升学生专业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资助标准为1000-2500元/人。
乐职: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参加中长期校外实习、省外求职、就业培训课程等,提升学生职业素养,促进高质量就业,资助标准为1000-3000元/人。
乐活:用于资助困难学生选报美育、体育等培训课程及购买相关器械,帮助学生培养兴趣爱好,增强艺术修养,资助标准为500-1000元/人。
乐创:用于资助困难学生企业运营、参加创业大赛等(项目实际运营三个月以上),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资助标准为3000-5000元/人。
乐行: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出国(境)学习深造、参加国际竞赛或交流等,帮助学生拓宽国际视野,提升综合能力,资助标准为1000-5000元/人(中外合作办学、国际联合培养等除外)。
乐课:用于满足困难学生的素质发展需求。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本期拟开设“创意艺术与形体塑造”课程(课程介绍见附件1)。上课时间为本学期第十一周至第十五周每周二18:30-21:00,下学期第二周至第六周每周六9:00-11:30,上课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助名额
各学院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学生填写《2023年“乐·发展”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3),同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7日前交至学院审核。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综合考虑确定推荐名单,于4月12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及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文潭楼403,汇总表电子版同步0A邮箱发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张玉琴。
(三)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学院推荐名单及材料,确定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后准予立项。
五、注意事项
(一)已获“乐·发展”项目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内不得重复申请同一子项目,所有子项目不可兼报。
(二)所有项目培养期为1年。2023年12月将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含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5月进行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含缴费凭证、成长纪实、风采展示、结项报告等,受助学生需留存相关资料,并以音视频、照片等形式做好记录备查。
(三)除“乐课”外,所有项目资金分两次发放,审核通过后发放50%,验收合格后在立项审批金额内实报实销。
(四)对于未按要求正确使用“乐·发展”资助项目资金的,学校将视情况停止发放剩余资助金、追回已发放资助金。
(五)学校倡导“受助感恩、励志成才、回报社会”的良好风气,受助学生应积极提升自身能力,参加爱心公益活动,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