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学费减免的通知

发布者:刘璐发布时间:2021-09-26浏览次数:2097

各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南大学字﹝2018﹞16号),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条件:

(一)革命烈士子女、父母双亡,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优抚家庭子女等。

(二)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

(三)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

(四)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对象的学生。

(五)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按《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通知》执行)。

具体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

二、工作流程:

通过学生事务大厅进行学费减免申请,具体如下:

(一)学生参照《学费减免申请学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在事务大厅进行申请(地址:http://a.zuel.edu.cn),如实填写家庭情况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二)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后,打印《学费减免申请表》,随同其它纸质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上交至所在学院。

(三)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给予学费减免。减免名单确定后,由班级辅导员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四)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定后,由学院学生资助专员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核。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通过系统反馈最终审核情况,并进行公示。

三、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926日—107日,学生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及向所在学院报送纸质材料。

(二)108日—1015日,学院开展评定工作,在系统中完成审核操作,并将《学费减免申请表》(签字盖章)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3室)。

(三)1018日—1022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学费减免名单后,进行公示。

注:相关材料原件无需上交,在评审完成后,由学院直接返还至学生本人。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27-88386045




附件: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pdf

附件:2 学费减免申请学生操作手册.pdf

附件:3 学费减免所需证明材料.docx

附件:4 学费减免申请辅导员、学院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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