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1-2022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谢吉发布时间:2021-09-13浏览次数:6562

各学院: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中南大学字〔201916号)文件(附件1)要求及工作安排,学校拟自即日起开展2021-2022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含上学年已入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 2021级预科生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

【开展时间】913日—919

(二)班级评定、学院审核并公示

【开展时间】920日—929

(三)学校复核并公示

【开展时间】930日—1015

注:为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做好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拟定于9169:30—1100,在文潭楼四楼报告厅与评奖评优业务培训会一起召开2021-2022学年资助工作培训会,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按时参加。

三、工作流程

(一)学生登录网上事务大厅手机版或网页版,如实填写家庭情况信息,按要求上传《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附件2)的扫描件或照片,向所在学院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系统地址:http://a.zuel.edu.cn

(二)班级评议小组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根据学生系统提交的相关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综合评定申报学生的困难等级,并由辅导员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结果,并由学办主任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名单系统导出后,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仅公示学生的姓名和困难等级,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公示无异后,请各学院于92917:00前将数据管理系统中导出的汇总表、学院评议工作报告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3)。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上报认定结果,并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后,通过系统反馈最终审核情况。

     四、注意事项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基础,也是学生申报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到位。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应重点考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及今年受地震、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且财产损失严重的困难家庭学生,确保这部分特殊困难学生完成相关认定工作,纳入学校资助体系。

(三)各学院在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过程中,应注意《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完整性是否符合要求(手工填写个人承诺并签字确认);认定与评议应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

(四)学校将通过谈话、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学生填写信息进行复核,了解实情,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学生将被取消在校期间的受助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联系方式:潘喆 88386790

 

 附件: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pdf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pdf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操作指南(学生).docx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操作指南(老师).docx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武部

 20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