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邓宏军发布时间:2020-06-09浏览次数:2143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见附件1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签约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具体要求详见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审核说明(见附件2)。

二、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参见附件3。

三、流程

(一)2020年11月25日前,学生将申报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2室)。

(二)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1月3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信息汇总。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最终确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名单。

注:申请材料采用邮寄方式寄送也可拍照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izhuzhongxin2015@163.com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2

四、其他要求

为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清晰知晓补偿代偿的办理条件及流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了“2020基层就业毕业生群”,QQ群号:534358331,申请补偿代偿的同学请实名(学院+姓名)加入该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045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pdf

附件2: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审核说明.doc

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4: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doc

附件5:就业证明.doc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武部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