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07浏览次数:92

各学院: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南大学字〔201818号)文件要求,我中心拟自即日起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含上学年已入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2018级预科生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如实填写家庭情况信息,按要求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家庭类型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其他影响家庭收入和重大支出证明等)的扫描件或照片,向所在学院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

(二)学生通过系统导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打印,随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上交至所在学院。

(三)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所提交的相关材料,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系统贫困量化指标推荐等级、学生日常消费水平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参考同学意见,综合评定申报学生的贫困等级。同时,由班级辅导员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报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核

(四)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核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结果,并由学院学生资助专员(原则上由学院学办主任担任)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核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上报认定结果,并通过系统反馈最终审核情况。

注意事项:

1. 2017-2018学年已入库学生不需重新申请及上交任何材料,登录系统,通过“我的困难认定”-“申请困难认定”-“查看‘审核状态为草稿’的记录”,完善新增个人信息录入并提交即可。学院根据上学年认定等级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实际表现情况来综合评定,动态调整。

2. 各学院应在评定过程中结合系统推荐的认定等级,综合考虑。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系统使用手册(含学生、辅导员、资助专员角色)》详见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收入证明样表详见附件三。

系统链接地址:http://x.zuel.edu.cn

三、时间安排

(一)学生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及向所在学院报送纸质材料

【开展时间】0907日—0913

注:为便于首义校区2018级新生完成线上申报,经与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计算机中心沟通,学生可于910日至913日(10:3016:30),利用军训空余时间,前往计算机公共课实验室(电教楼二楼)进行填报

(二)学院班级评议小组认定,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核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开展时间】0914日—0918

四、工作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也是学生申请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到位。

(二)各学院在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过程中,应注意《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完整性和公章是否符合要求(由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一单位填写并盖章确认,并留经办部门联系人姓名及固定电话,否则调查表无效)。调查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填表说明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审核。

五、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学院于0918日前,将学生通过系统导出打印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108)。

注: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由系统导出)外,其它认定纸质材料不需上交,在评定完成后,由学院直接返还至学生本人。

联系电话:8838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