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3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南大学字[2010]34号),我中心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5-2016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我校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减免条件:详见我校学费减免实施办法(附件一)

三、工作流程: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本次学费减免工作采用网上模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学生通过系统如实填写家庭情况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交学费减免申请。

2、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完成后,导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减免申请表》并打印,随同其它相关证明纸质材料(详见附件二)上交至所在学院。

3、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结合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给予学费减免。同时,由班级辅导员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结果,并由学院学生资助专员(原则上由学院学办主任担任)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核。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上报初审结果,并通过系统反馈最终审核情况。

注:《学费减免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三;

系统链接地址:http://x.znufe.edu.cn/epstar

四、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

1、学生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及向所在学院报送纸质材料

【开展时间】1130日—1204

2、学院班级评议小组认定,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开展时间】1207日—1211

五、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展开评审,并在本院内对通过初审的学费减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其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将对最终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

2、请各学院于1211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操作,并将经公示无异、签字盖章后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减免申请表》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208室)。

联系人:武老师 8838604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