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我校应届业生到基层就业申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情况反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7浏览次数:18

  截止2013年底,我校经对52位申请人,提供的申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个人资料初步审核,再报经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后审批:共有51人批准予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1人因不符合条件,未通过审批。

  具体情况如下:

  一、 通过学费补偿的学生名单:

     王景通 陈福临 郭锐 贡秋旺姆 次仁卓嘎 索朗央金 杨春浩 方炜      

     李静 陈甜 尚佳 梅秀 王静 安俊松 杨颖 刘大川 王惠娟 刘昌宇

     程思思 孙兵 罗青静 卜双玲 莫鹏 卓玛 马宇飞 朱文婷 赖杰  

     刘蕾 王莹 次仁卓嘎 王旭 王俊 旦巴平措 旦巴石达 潘敏燕

  (通过学费补偿的学生请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788386045

  二、 通过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名单:

     方犁根 刘云兰 姜海滢 米合日古力·阿不都克里木 旦增达瓦 王文静     

     吴敏 王建锋 吴凤姣 王秋云 张蒙慧 尹思捷 唐福生 田玉峰 卢婉 米玛普尺

  三、 未通过批准的学生名单:

     聂赣未批准原因:非县以下基层单位

特别提醒:

  未通过审批的学生请与生源地贷款机构联系,按贷款合同书规定还款付息。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