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2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申请代偿学生审批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6浏览次数:8

  我校2012年毕业生石灰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42人,经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规定的学生30人,现将批复情况通知如下:

一、审核通过的学生情况

1.申请学费补偿学生:

李俊桥  范继锋  黄 茜  覃逸锐  卢晶月  韩思勤  李 丹  

沙   银  张   燕  尹淑倩  谢海锋  田 毅    廖兴嫘  袁雪婧  

彭   锋    元征仁  古丽波斯坦·艾尔肯   陈传熙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彭   锋  陈   君  谢甜露  陈亚楠  卡美拉·努热艾力  刘   良  

王   芳  张   金     柯   抗  王义博  王言娜  王艺茹

学费补助金近期核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也在近期用于个人贷款的还款。

二、未通过审批的学生情况

1.申请学费补偿学生:

熊超(未通过原因:实际工作现场非县以下地区)

张励力(未通过原因:实际工作现场非县以下地区)

仁俊成(未通过原因:非县以下基层单位)

徐谦(未通过原因:非县以下基层单位)

章杰(未通过原因:非县以下基层单位)

吴文玲(未通过原因:非县以下基层单位)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潘盼(未通过原因:非县以下基层单位)

刘先品(未通过原因:实际工作现场非县以下地区)

张琼(未通过原因:非县以下基层单位)

图尔荪江·托合提(未通过原因:非艰苦行业)

龚友浪(未通过原因:非县以下基层单位)

古孜来阿依·艾合买提(未通过原因:非艰苦行业)

特别提醒:未通过代偿审批的学生,请你们按毕业前与中国银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支行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的约定还贷付息。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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