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本科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含预科生)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评选条件:参见新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8〕17号)(附件1)执行。
注:当学年国家助学金与知音同行助学金不予兼得
(二)分配名额:详见《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资助标准
一等助学金4500元/人,二等助学金3500元/人。
注:本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予以调整确定。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时间安排:11月4日至11月20日
(二)工作流程
国家助学金的评选通过线上形式完成申报与评选工作。
注: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操作手册及学院审核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附件4.
系统地址:http://a.zuel.edu.cn
评选与申报工作流程具体如下:
1.个人申报。收到系统推送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待办事项的学生对照评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确定名单。学院根据学生数据管理系统中本学院困难认定结果,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公示无异后,上报相关材料及学生名单。
3.学校复核。学校对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公示无异后,确定最终获助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及条件,合理分配名额,确保已入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全覆盖。
(二)评选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到位。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方式
请各学院将学生数据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及评选报告于11月20日前,上报至文潭楼403。
联系人:刘璐 88386045
附件:1.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武部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