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中南大学字〔2019〕16号)文件(附件1)要求及工作安排,学校拟自即日起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含上学年已入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2020级预科生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
【开展时间】9月14日—9月20日
(二)班级评定、学院审核
【开展时间】9月21日—9月29日
(三)学校复核
【开展时间】9月30日—10月8日
三、工作流程
(一)学生登录网上事务大厅手机版或网页版,如实填写家庭情况信息,按要求上传《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附件2)的扫描件或照片,向所在学院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系统地址:http://a.zuel.edu.cn
(二)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系统提交的相关材料,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综合评定申报学生的困难等级,并由辅导员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结果,并由学办主任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审核结束后从数据管理系统中导出汇总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学院于9月30日前将汇总表、学院评议工作报告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3)。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上报认定结果,并通过系统反馈最终审核情况。
四、注意事项
(一)学校已将教育部下发的五类特殊困难(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孤儿、特困供养)学生名单发送至各学办主任OA邮箱,请各学院重点做好这部分学生的认定工作,同时保护好学生隐私。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基础,也是学生申报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到位。
(三)各学院在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过程中,应注意《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完整性是否符合要求(手工填写个人承诺并签字确认);认定与评议应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
(四)学校将通过谈话、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学生填写信息进行复核,了解实情,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学生将被取消在校期间的受助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联系方式:88387810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武部
2020年9月14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