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0-07-01浏览:2210

全校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按照本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报送勤工助学责任人

【对象】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管理员

【时间】7月17月9

(二)学校核定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

【对象】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员

【时间】7月10日—7月18

注:岗位申报系统地址http://x.zuel.edu.cn

具体要求

(一)我校勤工助学严格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各用人单位(二级单位及学院)负责人为勤工助学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勤工助学工作;另需指定一名勤工助学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岗前培训、安全教育、酬金发放、年度考核等各项具体工作。《用人单位勤工助学责任人表》详见附件1。

(二)用人单位务必详实填写所需申报岗位的设岗原因及要求,合理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随《岗位申报表》一同报送,样表详见附件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单位所申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注:各用人单位申报岗位需求数不得超过上学年核定人数。

(三)新生辅导员助理名额按照每班1名予以配备,聘期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30日。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辅导员助理的岗位要求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3)进行选聘。

、其它事项

(一)为便于学生申报与参与,勤工助学招聘供需见面会将在下学期开学举行。

(二)本次申报岗位聘期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 2021年6月30日(不含寒假)。

(三)请各用人单位于7月9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勤工助学岗位申报,通过系统导出、打印《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同《用人单位勤工助学责任人表》、《勤工助学岗位选聘条件及工作职责信息表》,经本单位勤工助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2)。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次勤工助学的岗位申报工作。



附件:1.用人单位勤工助学责任人表.xlsx

附件:2.勤工助学岗位选聘条件及工作职责表.xlsx

附件:3.新生辅导员助理选聘条件及工作职责.pdf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武部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