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5浏览:985

各学院: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中南大学字〔201630号)及新疆教育厅最新通知,现拟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根据新疆教育厅最新下达的2018-2019年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计划及要求,本次资助对象为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各民族在校生(含本科生和预科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具体为:一等资助金700元,二等资助金500元。

三、名额分配

本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基准总名额为275人。各学院具体基准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名额分配原则:按照已认定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确定各学院基准分配名额。

各学院根据基准分配名额(按人均600元标准计算所得)确定最终各等级人数。原则上,一等所占比例不超过各学院总名额的50%

四、工作流程

1.学生登录资助管理系统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提交至所在学院。

2.班级辅导员按照相关评选条件及要求组织评审,确定初审名单,并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报学院资助工作评定小组审核。

3.学院资助工作评定小组评审,并由学生资助专员(原则上由学院学办主任担任)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经公示无异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经公示无异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注:《资助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疫情期间,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最终结果以系统为主。

系统地址http://x.zuel.edu.cn

五、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

1.学生网上申报,学院组织评审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开展时间】525日—65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学校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并通过系统反馈最终审核情况。

【开展时间】66日—612

六、具体要求

1.原则上,本次评选中各学院资助工作评定小组需有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参与。

2.评选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学习上进、成绩进步明显的学生优先参评。

3.各学院应按照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名学生知悉通知和要求,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到位。

联系人:刘老师  88386045


 附件:1.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资助管理系统使用手册.rar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武部

20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