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及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23浏览:1059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本科学生奖学金及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及对象

(一)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普通本科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文澜奖学金

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普通本科生

(三)外设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宏信奖学金、紫光励学金

评选对象及条件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2019学年社会类奖学金一览表》(附件1)。后续如有新增外设奖学金项目,将另行通知。

(四)个人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道德文明先进个人

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评选条件: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中南大学字〔201911 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中南大学字〔201730 号)文件(附件2)。

(二)名额分配: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及个人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附件3

注:因尚有部分社会类奖学金续签协议未正式签订,后续如有新增外设奖学金项目,将另行通知。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本科学生奖学金及个人荣誉称号的申报与评选通过学生网上事务大厅,分学生奖项(成果)信息收集与认定、奖学金及个人荣誉称号申报与评选两步完成(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一)奖项(成果)信息收集与认定

【开展时间】923日—929

个人奖项(成果)信息录入,班级认定,学院审核,学校复核。

(二)发布参评学生综合评价排名

【开展时间】930 9:0012:00

学校将提取9309:00最新成绩数据(含学生学业成绩及体侧成绩),依据本科奖学金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生成综合评价排名。当日12:00,通过奖学金志愿填报模块,发布综合评价排名。

注:为确保综合评价排名发布的准确性,参评学生可从即日起至929日,通过奖学金信息收集与认定模块查询上学年学业成绩及体测成绩详情,如有疑义,请及时与教务部、体育部联系。综合评价排名一经发布,不予修改。

(三)奖学金志愿填报及个人荣誉称号申报

【开展时间】930—1010

学生分别通过奖学金志愿填报模块或个人荣誉称号申报模块提出申请。

(四)学院推荐文澜奖学金候选人

【开展时间】108—1012

学院参考综合评价排名结果,依据文澜奖学金评选条件,推荐文澜奖学金候选人。

(五)学校答辩、学院评选

【开展时间】1013—1021

学校召开文澜奖学金评审答辩会,学院开展奖学金及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六)学校复核、校评审领导小组评议结果

【开展时间】1022—1028

学校整理、复核学院申报材料,提交至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议,经公示无异后,提交相关部门或相关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基金会)。

注:为做好本次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拟定于925日上午9:00-11:30,在文潭一楼报告厅,分两场次开展评奖评优业务培训,烦请各学院派专人参加(建议各学院学办主任、所带年级为大二及以上辅导员、各班班长及班干部参加培训)。

第一场:9:00-10:00  【辅导员专场】

第二场:10:15-11:30 【学生专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评奖评优评选办法,制定本院本科学生评奖评优评选细则,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到位。

(二)上学年,学校依据广泛收集的评选意见,对奖学金评选办法做了适当调整与修订(如知识水平成绩统一按加权平均成绩予以排序并参与计算、挂科学年不可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比例调整等),烦请各学院加强政策宣传与释疑,确保本次评奖评优工作有序展开。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方式

(一)国家奖学金:系统导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平均成绩排名位居年级前10% 30% 的,随审批表一同报送;排名位居年级前10%的,无需报送)。

注: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报表格填写要求(详见附件5),填写《申请审批表》。

(二)系统导出的《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汇总表》、《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个人荣誉称号汇总表》及各学院本科学生评奖评优评审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等情况),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

请各学院将评奖评优相关材料于1022日前,上报至文潭楼403

注: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无需上交,在评审完成后,由学院直接返还至学生本人。

 

联系电话:88387810

 

 

          学工部、人武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