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本科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要求,拟于近期开展2015-2016学年本科生奖助学金的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及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普通本科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普通本科生
3. 国家助学金: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人民奖学金: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普通本科生
(三)社会类奖学金
1. 仲利国际奖学金: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文澜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
2. 宏信奖学金: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2013级、2014级学生
3. 捷信奖学金: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和金融工程专业、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2013级学生
4. 梧桐树奖学金、梧桐树励志奖学金:在校全日制本科2016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比例及名额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中南大学字【2015】23号)(附件一)执行;分配名额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二)人民奖学金: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中南大学字【2015】18号)(附件二)
(三)社会类奖学金: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2016学年社会类奖学金一览表》(附件三)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通过线上形式(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一)完成申报与评选工作。
人民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采用线下形式申报。
(一)个人申报。本人对照评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报送纸质材料。
【开展时间】10月09日—10月13日
(二)学院确定名单。学院综合评议,公示无异后,上报相关材料及学生名单。
【开展时间】10月14日—10月24日
(三)学校复核。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公示无异后,提交相关部门或相关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基金会)。
四、评审原则
(一)各学院应按照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制定本院国家奖助学金、人民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选细则,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同一学年内,仲利国际奖学金不得与华为奖学金、宏信奖学金、捷信奖学金等其他社会类奖学金同时申报。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方式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系统导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平均成绩排名位居年级前10% 至30% 的,随审批表一同报送;排名位居年级前10%的,无需报送)。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系统导出的《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报送)。
3. 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签字盖章后报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等情况。
注: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报表格填写要求(详见附件一),填写《申请审批表》。
(二)人民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申报表、汇总表
(三)社会类奖学金:
1. 仲利国际奖学金、宏信奖学金、捷信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即可)。
2. 梧桐树奖学金、梧桐树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申请表、两篇论文、两封师长推荐信、家庭贫困证明复印件(自愿提供)。以上材料(除汇总表外)请按顺序左上侧装订,申请材料不全者(家庭贫困证明除外)将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于10月24日前,上报相关材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报送至文潭楼108,人民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报送至文潭楼107(电子版同步报送学工部赵晓处)。
联系人: 邓老师 88386790(国家奖助学金)
赵老师 88386782(人民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
学生工作部、人武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