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首义校区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19浏览:346

首义校区各学院、各用人单位:

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16-2017学年首义校区本科生勤工助学的岗位申报与招聘工作自即日起展开,为确保本次勤工助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工作安排:

1、开展本科生勤工助学系统申报及使用培训

【对象】首义校区在校本科生

【时间】0921 19:00-20:30

【地点】首义校区30号楼305教室

2、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

【对象】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管理员

【时间】0919—0921

3、学校核定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数

【对象】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员

【时间】0919—0921日(同步审核)

4、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上岗资格;获取资格后,参加岗位申报与招聘。

【对象】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管理员、学院勤工助学资格审核员、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员、首义校区在校本科生。

【时间】0922—0927

二、岗位申报与招聘流程

1、学生本人通过勤工助学管理系统向所在学院提出上岗资格申请,学院勤工助学资格审核员根据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实际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给予上岗资格。

2、学生获得上岗资格后,通过系统向用人单位提出上岗申请;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申报情况,结合岗位自身要求,初筛、面试,择优录取,确定拟录用名单。

: 学生获得上岗资格后,方可申请具体岗位;拟录用名单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视为被最终录用。

勤工助学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

勤工助学管理系统地址:

三、聘期时间及工资标准

1、聘期时间:20161008 20170630日(不含寒假)。

2、工资标准:10/小时,最高上限300/月,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30小时。

四、管理与考核

1用人单位应认真填写所需申报岗位的设岗原因及岗位要求,我中心将对各单位所申报的岗位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岗位需求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学年。

2用人单位应根据岗位具体申报情况,结合岗位自身要求,初筛出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在对其进行面试后,确定岗位最终录用名单。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3、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合理安排工作内容,不得安排学生做有安全隐患、有危险的工作任务,更不能代替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4、用人单位应认真做好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日志及签到详细记录(自制纸质表格,手写签到及具体工作内容),据实发放薪酬。我中心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相关记录材料进行抽查与核实。

五、其它事项

1、因系统采用实时交互模式,请各学院资格审核员和用人单位管理员及时在系统中对学生的上岗资格状态、最终录用状态予以确认,以免影响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

2、请各用人单位组织被录用学生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告知报到上岗时间,以确保学生顺利、有序报到上岗。

3请各用人单位于921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勤工助学岗位申报,通过系统打印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经本单位勤工助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108

4、请各学院通知本院有勤工助学意愿的学生,积极参与。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次勤工助学的招聘录用与管理工作,使勤工助学工作能更合理、有序、高效地开展。

联系人:邓老师 88386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