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06浏览:1458

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征信意识,帮助学生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经银校协商,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3届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诚信还款培训会

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为帮助贷款学生更好地了解最新还款政策,学校将举行校园地助学贷款线下培训和集中答疑活动,请各学院、各培养单位通知贷款毕业生按时参加。

时间:512日(周五)15:00

地点:文潭楼一楼报告厅

参与人员:已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2023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

所需材料2020年、2021年签订校园地助学贷款合同的毕业生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签署捺印《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1》(附件2-1)两份;2022年签订校园地助学贷款合同的毕业生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签署捺印《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2》(附件2-2)两份。上述材料于培训会现场交由工作人员。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分以下三种:

(一)全额提前还款

贷款学生毕业前还清全部贷款,可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直接还款。

(二)正常还款

2021年及以前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自毕业之日(202371日)起按月还款,每月1日银行自动扣款;2022年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自贷款贴息截止日起按月还款。助学贷款还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1.2019年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毕业后前3年还利息,之后至贷款截止日还本付息,最长不超过15年。

2.2020年及以后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毕业后前5年还利息,之后至贷款截止日还本付息,最长不超过22年。

(三)延期还款(再贴息申请)

贷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国家再贴息,待毕业后再还款。

申请延期还款的学生需正反面打印《调整还款计划及再贴息申请书》和《再贴息还款协议》各两份(附件3),以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经学生本人签字捺印之后于98日(周五)前交至文潭楼403室。

注:以上三种还款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4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于531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方式进行还款。

系统链接地址:https://sls.cdb.com.cn/

通过非国开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咨询当地经办机构进行还款。

四、其它事项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具体执行方案以经办银行通知为准。

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和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中国银行:027-87521649   027-87521659

国家开发银行:9559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7-88387810


附件:1.2023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3.再贴息申请材料

           4.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zip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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