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02浏览:2344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经银校协商,现拟开展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新贷和续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贷工作

(一)申请对象

已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名单详见《2021年续贷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具体工作安排

1.维持原贷款金额的续贷学生登录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确定是否续贷,提交至学校审核(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系统链接地址:http://x.zuel.edu.cn

时间:112日至117

2.申请提额的续贷学生,办理手续按新贷工作执行。

3.弃贷学生需填写《弃贷申请》(附件3),签字捺印后于118日前交至文潭楼403室。

(三)银行放贷时间

1.借款合同编号为2018年,续放时间为:20211220日;

2.借款合同编号为2019年,续放时间为:20211223日;

3.借款合同编号为2020年,续放时间为:20211223日。

中国银行将按上述续放时间放款至学校统一账户,财务部将根据贷款学生的欠缴费情况进行处理。

二、新贷工作

(一)申请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本学年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预科生、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二)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未满18周岁的学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证明书》(附件4)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

3.中行借记卡(正面复印件)

4.《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附件5

5.如实填写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6

6.《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附件7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办理现场银行提供)

8.学生手持《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的面签照纸质件

(三)现场办理

因学制不同,请贷款学生务必携上述申请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首义校区-首义学生专场】

时间:115日(周五)14:30-17:00

地点: 文润楼303教室

【南湖校区-研究生专场】

时间:1110日(周三)14:30-17:00

地点:文添楼501教室

【南湖校区-本科生专场】

时间:1111日(周四)14: 30-17:00

地点:文波楼112教室

注:请所有申请新贷的学生实名加入“2021年中南大新贷”QQ群(群号:688415896),后期相关业务将在群里提醒。

(四)银行放款

中国银行拟定于11月下旬放款至学校统一账户,财务部将根据贷款学生的欠缴费情况进行处理。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位学生及时知晓。

2.逾期未提交续贷申请者,视为弃贷。逾期未提交新贷申请者,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资助热线:88387810(预科生、本科生)

          88386550(研究生)

          88386872(中国银行)


附件:202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资料.zip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民武装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