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附件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于近期开展2019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签约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具体要求详见管理办法(附件一)。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参见附件二。
申报流程
(一)2019年12月18日前,学生将申报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2)。
(二)2019年12月19日至21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信息汇总。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最终确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名单。
注:申请材料的报送采用顺丰快递或EMS两种邮寄方式寄送。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2室
邮编:430073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045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