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报2014-2015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5-12-21浏览:53

各学院:

为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我校广大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全面发展,根据教助中心[2015]126号(详见附件一),我中心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4-2015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选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各学院在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中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1名。鼓励各学院开展不同类型、内容多样的遴选活动。

   二、事迹材料要求

各学院在遴选结束后需递交推荐学生的相关资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及格式详见附件二)。鼓励各学院广开思路、创新思维,递交内涵丰富、载体新颖、说服力强的事迹材料。

 请各学院将推荐学生材料纸质版于20151228日(下周一)前送至文潭楼212室,并将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邓宏军处。

   三、校内评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校内评审工作,将优秀事迹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宣传,以表彰先进、选优树典、敦品励学,并推选1名学生参与全国2014-2015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评选。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联系人:邓宏军 8838679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