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和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19浏览:4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紧急函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7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此项工作开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贷工作

(一)办理对象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有续贷意向的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操作流程

1、借款学生于6月28日(周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填写完成后提交。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6月30日前对学生提交信息进行同步审核。审核不通过者,需重新填写提交,直至符合要求审核通过为止。

二、毕业确认工作

(一)办理对象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操作流程

1、借款学生于6月28日(周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6月30日前对学生提交信息进行同步审核。

三、注意事项

1、未及时网上申请续贷者,视为主动放弃。逾期申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者,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

2、未及时进行网上毕业确认者,将会影响到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通知学生及时网上填报。

联系人:武老师 8838604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