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0-08浏览:34

各学院、研究生部: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办理生源地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能同时申请,一旦查出同时申请者,将被取消贷款资格)。


   二、申请资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4)或贫困证明。
   要求: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需由生源地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以上级别的政府或民政部门盖章才有效。未成年人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证明。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今年国家对助学贷款额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具体为: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三、具体工作安排
   1、10月15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资料。
    2、10月20日前,各学院请将申请资料和《2014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汇总表》(见附件5)的纸质版交至文潭楼111,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吉处。
   3、10月25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相关资料后,交由银行最终审核。
   4、11月上旬,通过审核的学生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借据。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收集,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按时上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谢吉  8838732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